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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凯里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公告
作者:  文章来源:  点击数 17958  更新时间:2016/10/10 10:28:11  文章录入:admin

尊敬的用水户:
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住建部《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2015119号)、《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黔发改价格20151643号)、《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》(凯发改价格通20162号)文件,现将凯里市污水处理价格调整如下:

一、凯里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。

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为0.95元/立方米,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为1.40元/立方米。

二、价格的执行时间。

调整后的价格从2016年10月1日起的用水量执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凯里市自来水公司     

二○一六年十月十日    

 

附:凯里市发展和改革局《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》(凯发改价格通20162号)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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